A-A+
被评估企业为一拟上市的酒店 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 该酒店2003年的财务状况
问题详情
被评估企业为一拟上市的酒店,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该酒店2003年的财务状况详见2003年利润表。经评估人员深入调查得知,2003年因为“非典”原因被评估企业2003年实际收支并不正常,有关财务数据如下:(1)由于“非典”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损失约40%;
(2)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收人的50%;
(3)根据历史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55%;
(4)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为零;
(5)公司的营业费用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
(6)公司的管理费用约占主营业务收人的5%;
(7)公司的财务费用(全部为利息支出)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其中长期负债利息占利息支出的80%;
(8)公司无投资收益;
(9)因“非典”公司收到补贴收入(退税收入)30万元;
(10)因“非典”公司营业外支出15万元。
2003年利润表单位:元项目行本年累计数一、主营业务收入11000000.00减:主营业务成本3550000.00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55000.00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395000.00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减:营业费用880000.00管理费用9100000.00财务费用1080000.00其中:利息支出1180000.00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135000.00加: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14补贴收入15300000.00营业外收入16减:营业外支出17150000.00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285000.00减: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3%)1994050.00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190950.00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选取了同行业若干上市公司作为参照物并经综合分析,得到一组价值比率:(1)市盈率为l0;(2)每股市价与每股无负债净利润的比率为7;(3)每股市价与每股主营业务利润的比率为3.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运用市场法评估该酒店评估价值(须做平均值的,均以算术平均数为准,运算中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