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北京某企业(税率33%) 2004年向A公司(地区税率为15%)投资200万元 2005年A公司分回4 2020-11-11 01:36:58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北京某企业(税率33%),2004年向A公司(地区税率为15%)投资200万元,2005年A公司分回400万元,其中属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的部分为100万元。则A企业应就上述投资补税()。A.72万元B.66万元C.54.18万元D.51万元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