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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适用增值税率为17%.2005年4月1日 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

2020-11-10 21:43:46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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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为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义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2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90.0
B.100.0
C.118.3
D.120.0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公司,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