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法院审理本案中 有人认为原告王一名为借款给张三 李四 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 实 2020-11-08 22:11:43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法院审理本案中,有人认为原告王一名为借款给张三、李四,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实为一种合伙关系,所以对饭店经营重庆火锅的亏损,王一也应分担。这种意见有道理吗?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