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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 刘美与被告达成协议 由被告赔偿刘美1000元 并且被告当庭将1

2020-11-08 22:16:48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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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刘美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刘美1000元,并且被告当庭将1000元给付刘美。这些情况均被记人笔录,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均签了字。次日,刘美反悔,认为被告赔偿数额过少,声称人民法院在调解之前并未征得其同意,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审判员A几次向刘美声明,本院的院长与郭东的父亲是表兄弟,事情是由郭东引起的,况且郭东也已作过赔偿,暗示刘美应见好就收,刘美是在这种强大的压力之下才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在这种情况下,刘美能否上诉?或者可以采取何种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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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被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