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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有甲 乙 丙成年子女三人 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 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

2020-11-08 21:29:34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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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2004年5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B.乙应当多分遗产
C.丙可以多分遗产
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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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孤儿,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