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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 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 甲

2020-11-08 21:22:31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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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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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
考点:书记员,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