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 甲死之后遗有房屋6间。乙乘丙外出之机 将房屋全部卖给丁 后因 2020-11-08 20:48:07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甲有两个儿子乙和丙,甲死之后遗有房屋6间。乙乘丙外出之机,将房屋全部卖给丁,后因支付价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