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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 丁.戊为有

2020-11-07 12:33:57 问答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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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甲提议接收庚为新合伙人,乙.丙反对,丁.戊同意。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庚可以入伙,因甲作为执行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接收新合伙人
B.庚可以入伙,因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C.庚不得入伙,因丁.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无表决权,而反对庚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占全体普通合伙人的2/3
D.庚不得入伙,因未得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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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