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 店名为“一通电脑行” 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 2020-11-03 03:45:44 资格考试 阅读 问题详情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B.甲为被告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