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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2002年颁发的《社区护理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独立从事家庭访视护理工作的护士

2020-09-28 01:03:03 学历考试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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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2002年颁发的《社区护理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独立从事家庭访视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具有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参考答案

题库: 大学本科 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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