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 乙 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后 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 丙作价30万元出资的房产实 2020-09-20 23:27:03 财经考试 阅读 问题详情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价30万元出资的房产实际上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有关本案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丙可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