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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成都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于2001年被公司派往

2020-09-18 20:44:44 资格考试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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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题 陈某与成都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于2001年被公司派往位于科威特的项目工地。其间,陈某与项目经理因待遇问题产生矛盾。为发泄其对公司经理部的不满,实现其要求晋升职务、提高待遇的无理要求,同年12月,陈某煽动工人不满情绪,激化工人与项目部的矛盾,导致工人砸坏工地食堂的财物,并编造虚假事实,向围观群众散布谎言,歪曲事实,阻止工人上工,给该建筑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陈某的行为:()

A.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B.我国无刑事管辖权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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