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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抢劫丙并使用暴力致丙重伤 碰巧乙路过中途加入 甲乙共同抢去了丙某的财物。对此案 下列哪种说

2022-08-14 21:03:53 问答库 阅读 204 次

问题详情

甲抢劫丙并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碰巧乙路过中途加入,甲乙共同抢去了丙某的财物。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共同构成抢劫罪
B、甲属于抢劫的结果加重犯
C、因为重伤的结果是由甲在乙加入之前造成的,乙对此结果不负结果加重的责任
D、甲是实行犯,乙是帮助犯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ABC

考点:财物,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