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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二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 ()为数据电文的接收

2022-08-14 15:04:56 问答库 阅读 203 次

问题详情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二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
A、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B、发件人的主营业地
C、经常居住地
D、收件人或发件人主营业地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A

考点:电文,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