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下列属于一般抗辩事由 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是A 甲整对乙施暴 乙顺手拿起一个棍子把甲打晕B 甲对 2022-08-14 08:08:30 问答库 阅读 201 次 问题详情 下列属于一般抗辩事由,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是A、甲整对乙施暴,乙顺手拿起一个棍子把甲打晕B、甲对乙施暴,没有得逞走掉,乙后来找到一个混子追上去把甲打晕C、甲和乙互殴,甲拿起棒子把乙打晕D、一个蛇正准备咬邻居家的小孩,甲拿起小孩家的一个鱼缸砸蛇,浴缸破碎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