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有限公司是从事芯片制造的一家上市公司 该公司股票于2004年1月上市 上市后净资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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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有限公司是从事芯片制造的一家上市公司,该公司股票于2004年1月上市,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04年为5%,2005年为11%,2006年为10%,该公司最近一次发行股票时间为2004年3月,募足股份后公司的流通股股份总数3000万股,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现中环公司拟在2007年5月份进行配股,每股10元。
问: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份公司2004年申请其股票上市应符合哪些条件?
2.中环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配股条件?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答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答2:
(1)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中,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以上。
(5)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中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5%+11%+10%)÷=8.6%>6%
因净资产收益率8.6%大于6%,故符合配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