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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A公司与美国的B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条件为FOB A公司向D银行申请开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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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A公司与美国的B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条件为FOB,A公司向D银行申请开立了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B公司将货物交给中国的C公司承运,并取得了不记名提单,并将此提单提交给D银行得到合同货款,后A公司接受货物后,发现有海水侵蚀痕迹,于是不准备付款。(南京财经大学2010年研;北大2005年研)试分析A公司与B公司,A公司与C公司。A公司与D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及可能适用的法律;并给A公司指明可以采取的正确方法。
合同应当以什么法律为准据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①合同应当以中国合同法为准据法原因如下:a.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在当事人未选择买卖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合同应受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b.本案合同未约定适用法律因此应适用订立合同时中国贸易公司所在国即我国合同法。②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规定该案在A国和中国均是公约的缔约国时适用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下列情形下适用公约:a.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公约的缔约国内;b.由合同约定或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的法律所属国是公约的缔约国。而我国在加入该公约时对第二种情形作出了保留故本案中只有在A国和中国均是公约的缔约国时才适用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