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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地在中国的A进出口公司向营业地在美国的B公司出口一批茶叶 价格条款为CIF纽约(CIF为

2022-08-13 22:51:36 问答库 阅读 1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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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地在中国的A进出口公司向营业地在美国的B公司出口一批茶叶,价格条款为CIF纽约(CIF为Incoterms2000项下之贸易术语一)。数量为10000箱,支付方式为货物抵港后5个工作日,由买方以电汇方式予以支付。合同没有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卖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当货物到达纽约港时,买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报告表明,由于运输途中货舱进水,有500箱茶叶受浸泡,已经无法出售。因此,美国买方拒绝接受这批货物,并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拒付货款。(南京大学2007年研)问:
根据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新加坡A商行是否已成功的撤销了5月10日的发盘?为什么?


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新加坡A商行未撤销5月10日的发盘。①公约第16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②本案中新加坡A商行的撤销通知送达时间为5月12日11时20分但是中国B公司发出接受通知的时间为5月12日11时因此撤销通知晚于接收通知因此撤销未成功。

考点:纽约,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