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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3月1日 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

2022-08-13 22:43:23 问答库 阅读 199 次

问题详情

资料: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 000件,每件标价2 000元,实际售价l 80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3月8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要求: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和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1)3月1日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 106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8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 000(2)3月8 日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 2 070 000财务费用 36 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2 106 000
3月1日,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10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0(2)3月8日,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2070000财务费用36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2106000

考点:公司,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