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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董事会由12人组成 其中董事长 1人 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

2022-08-13 19:27:22 问答库 阅读 198 次

问题详情

永昌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董事会由12人组成,其中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该次董事会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B.固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董事会成员王海(非副董事长)主持该次会议
C.会议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张明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D.该次董事会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 由副董事长李伟兼任经理的决议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BC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①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不能通过此决议,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主持,不能由非副董事长的其他人主持,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③董事会应当以会议所议事项作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④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可以决定是否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经理,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考点:董事,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