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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公司与南海市工商银行于2007年1月订立了一份借款合同 永昌公司到期末还本付息。南海市工

2022-08-13 19:30:09 问答库 阅读 198 次

问题详情

永昌公司与南海市工商银行于2007年1月订立了一份借款合同,永昌公司到期末还本付息。南海市工商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永昌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永昌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 担违约责任。南海市工商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此题为判断题(对,错)。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①权利人提起诉讼;②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考点:南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