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简答题:到底找谁2012 年5月16日 云南旅客王某乘云南航空公司4121航班由昆明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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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简答题:到底找谁
2012 年5月16日,云南旅客王某乘云南航空公司4121航班由昆明飞往北京。夏季领取托运行李时,看到花450元刚买不久而第一次使用的行旅箱,有一侧箱底被撞破,玻璃钢轱辘也已脱落。王某随即找到北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要求解决。经协商,该公司答应在损失范围内给予赔偿.但当王某准备交还损坏的旅行箱,领回400元赔偿金时却被告知:“你的损失不应该由我们中国航空公司负责,而应找云南航空公司承担赔偿。”王某找到云南航空公司要求处理此事并出具了国航的《事故记录》。滇行工作人员却说:“国航已经做出处理意见,应该找国航理赔,此事与我们无关。”根据这个实例请你回答以下问题:
(1)什么是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2)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具体有几种清形消费者是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1)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是指发生重大的航空事故时,作为责任人的承运人,一般情况下,即航空公司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的法律制度。关于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计算单位,但是,旅客可以同承运人书面约定高于本项规定的责任赔偿额。
2)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计算单位。
3)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赔偿责任限额,为322计算单位。
(2)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这样几种情形: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若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若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6)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7)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