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0日 其股票于1997年6月19日开始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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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0日,其股票于1997年6月19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恒泰芒果”,600097。现更名为“华立科技”)。公司从事多种经营,主营业务是芒果、西番莲鲜果、原浆、饮料及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园之梦”是该公司主要产品的品牌,所有权归属于其母公司“海南恒泰集团有限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影响。“恒泰芒果”在1998年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广告宣传。当年,该公司为“园之梦”及其产品的推销所支付的广告费高达12175.63万元。按有关合同约定。其中5751.08万元由母公司承担。但是。母公司并不向上市公司直接支付这笔由上市公司垫付的款项,而是作为上市公司支付母公司商标使用费的抵扣,在5年内充抵完毕。 1998年,受市场及环境恶化的不良影响,“恒泰芒果”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在此背景下。该公司将其承担的6424.55万元巨额广告费用,列示为长期待摊费用,从1999年起。分5年按摊销额逐年递增的方式摊销。由于公司对广告费的会计处理同相关的会计准则与惯例不一致,对该公司进行审计的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对其1998年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合考虑该公司1998年度的经营环境和盈利状况,如果广告费在1998年全部费用化。公司将出现巨额亏损。因此,广告费用的返销是否合理,就成为判断该公司年报是否公允表达、客观反映的关键。 请基于上述材料,运用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广告费的性质与特点以及“恒泰芒果"的实际情况,对“恒泰芒果”的上述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与评论(要求陈述你的理由)。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企业支付的广告费如果能合理确定受益年限的应该在该年限内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果不能合理确定受益年限的应当在当期予以费用化。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企业应能够控制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即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公司的广告投入是一种费用开支而不是对外投资通常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中。由以上的案例可以知道恒泰芒果在1998年将其巨额的广告费用转作长期待摊费用是不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另外应当支付给母公司的商标使用费和发生的广告费应分开核算不能进行相互抵消。恒泰芒果与母公司之间没有明确签订商标的使用期限、使用商标的费用额无法合理确定其给公司带来的受益年限企业对其产生的经济利益是无法控制的因此不能将其予以资本化应当在发生的当期予以费用化。根据重要性原则的规定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应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企业支付的广告费,如果能合理确定受益年限的,应该在该年限内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果不能合理确定受益年限的,应当在当期予以费用化。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企业应能够控制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即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企业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公司的广告投入是一种费用开支而不是对外投资,通常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中。由以上的案例可以知道,恒泰芒果在1998年将其巨额的广告费用转作长期待摊费用,是不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另外,应当支付给母公司的商标使用费和发生的广告费应分开核算,不能进行相互抵消。恒泰芒果与母公司之间没有明确签订商标的使用期限、使用商标的费用额,无法合理确定其给公司带来的受益年限,企业对其产生的经济利益是无法控制的,因此不能将其予以资本化,应当在发生的当期予以费用化。根据重要性原则的规定,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应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