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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企业2008年的业务招待费开支应为60000元 但全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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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企业2008年的业务招待费开支应为60000元,但全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97000元。当年,按会计核算原则计算的会计利润为10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要求] (1) 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在试卷上列出计算过程); (2) 编制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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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
应交所得税=[1000000+(97000-60000)]×33%=342210(元)借:所得税费用34221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4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