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材料一:2008年6月 中日双方就中日东海问题达成三项共识:一是要使东海成为和平 合作 友好

2022-08-12 14:51:27 问答库 阅读 196 次

问题详情

材料一:2008年6月,中日双方就中日东海问题达成三项共识:一是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二是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在东海选择一个区块进行共同开发。三是日本企业按照中国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参加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
材料二:早在30年前,中国领导人在解决海洋权益问题上,就提出“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构想。中日双方就共同开发达成的共识,就是这一构想的具体实践,仅现了中方的一贯立场。

参考答案

①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共识说明国家利益决定国际关系,国家间共同的国家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②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体现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③日本企业按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体现了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①“主权归我”表明我国实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坚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②“搁置争议”体现我国实行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促进世界和平。③“共同开发”体现我国坚持对外开放,促进共同发展。

考点:中日,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