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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设备为1995年从德国引进的设备 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20万马克。2000年10月

2022-08-12 01:44:12 问答库 阅读 193 次

问题详情

被评估设备为1995年从德国引进的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20万马克。2000年10月进行评估时德国厂家已不再生产这种待估设备了,其替代产品的FOB价格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2000年6月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实际成交价应为报价的90%,境外运杂费约占FOB价格的5%,保险费约占FOB价格的0.5%,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以及与之交易的企业均属于进口关税、增值税免税单位,银行手续费按CIF价格的O.8%计算。国内运杂费按CIF价格加银行手续费之和的3%计算,安装调试费含在设备价格之中不另行计算。被评估设备尚可使用5年,年运营成本比其替代设备超支2万元人民币,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的正常投资报酬率为10%。评估时马克与美元的汇率为1.5:1,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为8:1,2000年5—10月进口设备价格没有变化。

参考答案

被评估进口设备的CIF价格取同年其他企业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最为合理,即被评估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或20万美元。$被评估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的CIF价格+银行手续费)×(1+国内运杂费率)
银行手续费=20×8×0.8%=1.28(万元人民币)
国内运杂费=(160+1.28)×3%=4.84(万元人民币)
进口设备重置成本=160+1.28+4.84=166.12(万元人民币)$①设备的成新率=[5÷(5+5)]×100%=50%
②设备的功能性贬值=20000×(1-33%)×(P/A,10%,5)=13400×3.7908=5.0797(万元人民币)
③进口设备的评估值=166×50%-5.0797=78(万元人民币)

考点:设备,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