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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1997年3月2日盗窃他人4000元财物 2004年1月2日因该项盗窃罪被逮捕。问:对甲

2022-08-11 23:36:39 问答库 阅读 192 次

问题详情

甲在1997年3月2日盗窃他人4000元财物,2004年1月2日因该项盗窃罪被逮捕。
问:对甲的该项罪行能否追诉?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不能。根据旧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故追诉时效为10年;根据现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故追诉时效为5年。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对甲应当适用新法,故不得追诉。

考点:盗窃罪,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