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平系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有限经理。在工作期间 以个人名义申报国家专利有10项。主编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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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平系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有限经理。在工作期间,以个人名义申报国家专利有10项。主编的《中国轻纺面料图集》,是业内花样选定参考书,填补了国内空白。从1994年10月起在全国试用的计算机辅助技术,结束了国内印花布手工传统描稿的历史。其创办的公司,是世界上能生产数控印花机仅有的两家公司之一。此外,他开办的印花电脑设计分色软件,是当时国内少有的可参与国际竞争的专业软件,仅在本县推广后,每年轻纺业增加的附加值就达3.5亿元,目前依然占据着全国纺织业50%左右的市场,还销往许多国家。其主持攻克的转移印辊简雕刻工艺,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支持开发的数控激光直撞制网机,是国家两个五年计划都没有攻破的项目,徐仅用两年时间就一举攻克。2002年5月26日晚,徐因故与妻子(公司董事长)丁遐在宿舍内发生争吵,丁打了徐两耳光。徐即拿起塑料茶杯朝丁头部猛击数下,又猛掐丁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随后,徐用钢锯将丁的尸体分头部、躯干和双下肢肢解成四块,并装入一旅行箱内,拖到该公司地下室水泵旁,抛入消防蓄水池内;之后徐又返回卧室擦拭地面血迹,并将钢锯、肢解尸体时所垫的棉被连同丁的公文包、手机一起装入旅行箱内,于次日携带至南京市,分别抛弃在一垃圾站和一条河里。徐于同月29日潜逃外地,后被抓获。在羁押期间,徐又完成了三项专利设计。案发后,有近200人(多为知识分子)上书法院,为他求情,要求对网开一面,从轻处罚。
问:本案被告人的科学家身份能否成为从宽处罚的理由?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本案被告人的科学家身份不能成为从宽处罚的理由。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该条规定的即是适用刑法平等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分子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民族性别、能力水平等,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依法量刑和依法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对犯罪人量刑时,同样不得考虑其身份、能力等要素,而应结合案件的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综合权衡。基本规则是:罪名相同且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同的,应当做到同罪同罚;罪名相同但犯罪情节和法益侵犯程度存在差异的,可以同罪不同罚。特别是,不能因为被告人地位高、权势大、财产厚而突破法定刑界限,在不具备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搞法外量刑。这与量刑公正的要求是严重相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