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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托收结算中用FOB价格条件(1)

2022-08-11 22:09:08 问答库 阅读 19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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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托收结算中用FOB价格条件(1)

参考答案

分析
在国际贸易中,当事人应根据贸易条件的种类选择支付方式。不同的贸易条件,对支付方式的选择也是有影响的。在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条件下,如EXW、DAF、DDP等,是不宜采用托收方式的,因为在这类交易中,卖方向买方直接交货,若是做托收,卖方没有约束买方付款的货权,这样的托收实质是一笔货到付款的方式。而对于推定交货(Constructive Delivery)条件,如CIF、CFR由于卖方可通过单据控制货权,就可以采用托收方式支付。但在FOB条件下,虽然买方也是凭单付款,但由于买方安排运输,货物装在买方指定的船上,出口商处理货物的主动权会受到很大影响,也是不宜使用托收方式的。启示
因为托收是一种商业信用的结算方式,出口商承担着进口商能否付款的信用风险,并没有银行付款的保证。所以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应该尽量用CIF价格条件,争取自行安排运输,自办保险,掌握主动。

考点:条件,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