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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出口公司与外商就某商品按CIF价格 即期信用证交易达成一项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1月装运

2022-08-11 21:21:47 问答库 阅读 192 次

问题详情

我方出口公司与外商就某商品按CIF价格、即期信用证交易达成一项出口合同。合同规定11月装运,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后因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下降,外商便拖延开证。我方多次电催开证,11月16日外商开来了信用证。由于时间紧,我方发生了装运困难,我方要求改证,外商拒不同意,并以我方未能按时装运为由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我方就此作罢。试分析我方这样处理是否恰当,应如何做。

参考答案

不妥当。就本题情况而言,由于合同没有规定进口商开立信用证的时间,造成进口商延迟至11月16日才开出信用证,而当月余下的时间里,出口商却已无法满足合同所要求的在当年11月装运的要求,于是被迫承担了“未能按时装运”的责任,从而被宣布解除合同。教训是:合同中应注明进口商申请开证的时间限制。

考点:信用证,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