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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3日 张某(持C1证)驾驶自己的轿车 与同方向在前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

2022-08-10 14:23:04 问答库 阅读 189 次

问题详情

2011年5月13日,张某(持C1证)驾驶自己的轿车,与同方向在前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李某与当场死亡,张某当场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后经民警调查,事故因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问:公安机关应当对张某怎样处理?如果追刑应当以什么罪名立案?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

考点:轿车,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