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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5年1月将2000万元投资于乙公司 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 2017年7月撤回其

2022-08-08 23:08:35 问答库 阅读 186 次

问题详情

甲公司2015年1月将2000万元投资于乙公司,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2017年7月撤回其在乙公司的全部投资,共从乙公司收回4000万元。撤资时乙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0万元,盈余第2页公积700万元。则甲公司撤资时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A.246
B.400
C.410
D.50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解析: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者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投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企业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4000-2000-(500+700)×30%=1640万元,需要缴纳的所得税=1640×25%=410万元。

考点: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