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 在原单位任职 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不得在新任职 2022-08-08 19:46:58 问答库 阅读 185 次 问题详情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参考答案 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