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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2.2万元 其中发生超出基本医

2022-08-08 16:09:36 问答库 阅读 184 次

问题详情

某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2.2万元,其中发生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等费用2000元;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为8000元,统筹支付范围费用的支付比例为90%,起付标准及封顶线标准与国家的规定相同。请问:统筹基金应为其支付多少元?该职工自付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多少元?

参考答案

答案:(1) 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部分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起付标准为:8000*10%=800元;封顶线:8000*4=32000元;(2) 所以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应为(22000-2000-800)*90%=17280元。(2) 该职工自付或通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的部分则为:22000-17280=4720元

考点:发生,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