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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三年前外出打工音信皆无 其妻万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作出宣告刘某失踪的判决

2022-08-07 18:24:58 问答库 阅读 182 次

问题详情

刘某三年前外出打工音信皆无,其妻万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法院经审理作出宣告刘某失踪的判决,并指定万某为财产代管人。后因万某与人同居并将家中财产与对方共同使用,刘某父母如欲出面维护刘某权益,应当()。
A.应以万某为被告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B.应向法院申请变更代管人,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C.应以万某为被告,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D.应再次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并由法院在新判决中指定刘某父母为财产代管人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95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本题属于最后一种情形,因此选A。

考点:音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