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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 8岁的甲和12岁的乙一起到所住的12层楼顶平台玩耍。玩耍过程中 甲捡起散落的砖头往下扔

2022-08-06 21:52:23 问答库 阅读 181 次

问题详情

某日,8岁的甲和12岁的乙一起到所住的12层楼顶平台玩耍。玩耍过程中,甲捡起散落的砖头往下扔,乙阻止甲,但甲不听劝阻,继续扔。此时,丙骑自行车路过此地,甲扔下的砖头恰巧砸中其头部,致使其受伤昏迷。路人见状,立即将其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丙于次日死亡。
问:(1)本案的侵权人是谁?为什么?
(2)本案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侵权人是甲。理由:甲基于过错实施了侵害丙的行为造成损害构成侵权。(2)应由甲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理由: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人是甲。理由:甲基于过错,实施了侵害丙的行为,造成损害,构成侵权。(2)应由甲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理由: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行为主体的认定以及监护人责任。
(1)本案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丙是被甲扔的砖头损害致死的,乙没有实施这个损害行为而且还有劝阻行为,侵权主体就是甲一人。
(2)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此种侵权情况,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32条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错误防范]本题考查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题目的内容取材于《民法通则》第133条,因此只要熟悉法律规定,就能圆满解答。分析此等案例时,不能错误地认为另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也有责任。因为,案例中已经明白告诉我们,乙不是损害行为的实施者,因此,他的监护人依法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也提示我们,在分析案例时,不能忽略细节。

考点:砖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