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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 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 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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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BC
解析:由于陈丹因医疗事故致残,且属于其所投保的人寿保险的范围,故A项所述正确。由于代位追偿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故B项正确。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该限制。所以C项正确。不应推定陈某为受益人,保险人应当向陈丹的继承人给付保险金,所以D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