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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钱某等8户居民 经县城建局批准 在县公路道旁的可耕地上建房 其他居民对城建局的行为向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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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钱某等8户居民,经县城建局批准,在县公路道旁的可耕地上建房,其他居民对城建局的行为向县政府作了检举。县城建局怕事情败露,对8户居民处以罚款并补办了建房证。后县政府经调查,群众举报属实,因此对有关人员作了处理。县城建局根据县政府的指示,作出收回8户居民建房证、限期拆除房屋的处罚决定。钱某等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城建局赔偿拆除房屋造成的损失。法院判决撤销原处罚决定,并判决县城建局赔偿因拆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8万元。判决生效后,县城建局拒绝履行。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应当依申请对县城建局强制执行
B.县城建局不赔偿则应当由县政府赔偿
C.对应当给付的赔偿金,人民法院通知从城建局的账户内划拨
D.县城建局不赔偿则应当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赔偿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3条的规定,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故A项是正确的。本案中,城建局违法许可、违法处罚而且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城建局,故BD是错误的。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5条第3款第1~4项的规定,选项C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