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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和乙口角 持一棍殴打乙 因乙躲避不及致棍击中其头部 致使乙当场死亡。之后甲发现乙的口袋中

2022-08-06 18:59:01 问答库 阅读 180 次

问题详情

甲因和乙口角,持一棍殴打乙,因乙躲避不及致棍击中其头部,致使乙当场死亡。之后甲发现乙的口袋中有大量现金,于是将现金拿走。其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盗劫罪
C.抢劫罪
D.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解析:甲用棍殴打乙,造成乙死亡的行为,是故意重伤致人死亡的行为,因为行为人主观上只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而没有杀人的故意,因此,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在被害人死亡之后将其财物拿走,是趁被害人死亡,其财物无人合法管理,以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占有,成立盗窃罪。两个犯罪应数罪并罚。

考点:口角,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