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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了鼓励乙好好学习 答应赠给乙一台电脑及一架照相机。甲先给了电脑 要求在乙期末学习成绩好时

2022-08-06 17:17:31 问答库 阅读 180 次

问题详情

甲为了鼓励乙好好学习,答应赠给乙一台电脑及一架照相机。甲先给了电脑,要求在乙期末学习成绩好时再送照相机。
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与乙间赠与电脑及照相机的合同已经成立
B.甲无权要求返还电脑
C.甲有权不再给照相机
D.甲有权要求返还电脑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BC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本题中,甲、乙之间赠与电脑、照相机的合同已经成立。甲在交付电脑后,电脑所有权已转移给乙,因而甲无权要求乙返还电脑,选项D不正确。

考点:照相机,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