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甲公司与某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 决定捐赠价值20万元的保健设备 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 不愿履

2022-08-06 15:37:38 问答库 阅读 179 次

问题详情

甲公司与某养老院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价值20万元的保健设备,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合同,则表述错误的是()。
A.赠与合同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以撤销赠与
C.如果甲公司不交付设备,养老院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 ABCD
[评析] 考查要点是赠与合同的撤销、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可见,A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的赠与合同属于具有公益性质,对于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无权撤销赠与,可见,B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既然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则合同一直有效,那么养老院就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甲公司不交付设备,养老院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可见,C项和D项均表述错误,为应选项。

考点:养老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