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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第60小题 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甲今年40周岁 乙今年15周岁

2022-08-06 11:09:42 问答库 阅读 1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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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第6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甲今年40周岁,乙今年15周岁,二人系叔侄关系。甲因多年经商,积累了一笔财产。2000年3月,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价值2万元的电脑。在当年的中考中,乙如愿考上一重点高中。甲按照先前的约定送给乙一台电脑,后又听律师说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超出其年龄、智力发育程度的民事活动,因此乙无权接受这台电脑。于是甲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乙返还电脑,乙的父母表示拒绝,双方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请问:
(1)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电脑。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
(2)如果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有何特点?如果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有何特点?
(3)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否因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受到影响?
(4)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电脑?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1)该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它是以未来不确定发生的事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符合条件的法律特征。(2)该条件是肯定的延缓条件。(3)不受影响。因为乙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纯获利益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从事的民事行为中如果纯获利益则该民事行为的效力不因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受到影响。(4)无权。因为乙已经通过合法的赠与合同实际占有电脑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
(1)该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它是以未来不确定发生的事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符合条件的法律特征。(2)该条件是肯定的延缓条件。(3)不受影响。因为乙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纯获利益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从事的民事行为中如果纯获利益,则该民事行为的效力不因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受到影响。(4)无权。因为乙已经通过合法的赠与合同实际占有电脑,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

考点:今年,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