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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三人各出资5 000元 合伙投资开办了一家餐厅 甲在修建住房急需用钱时 有权()。
问题详情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 000元,合伙投资开办了一家餐厅,甲在修建住房急需用钱时,有权()。
A.将餐厅出售给丁
B.征得乙、丙的同意后,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在乙、丙均不愿购买其份额时,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D.将餐厅抵押给丁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本题选C。本题考查合伙人的权利,根据民法理论和法律的规定,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财产的抵押和出售需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