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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00年1月向张某借款1 000元 约定2001年1月偿还 嗣后张某于2001年1月
问题详情
李某于2000年1月向张某借款1 000元,约定2001年1月偿还,嗣后张某于2001年1月又向李某借款1 000元,约定2年后偿还。2003年1月,李某向张某表示,各自都不用偿还债务了,张某表示同意,这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A.合同的变更
B.合同的终止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合同的转移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李某与张某分别订有两份借款合同,彼此互为债权人、债务人,且合同标的物属于同一种类,均为金钱。2003年1月,两个人的债务均到期,李某向张某所作的表示属于行使抵销权的行为,使双方的债权债务数额均消灭1 000元,从而使双方的借款合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