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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20万元 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产作抵押 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 因登记手续费用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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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产作抵押,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登记手续费用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另外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轿车质押给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乙认为车放在自己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1年以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对本案的判断,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抵押权和质权均无效
B.抵押权与质权均有效
C.抵押权有效,而质权无效
D.抵押权无效,而质权有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以房屋等不动产设立抵押的,必须登记,抵押权方能生效。而设立质权则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在本案中,当事人设立抵押权和质权的方式均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抵押权和质权均无效。所以,选择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