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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正在市场卖鱼 突闻其父病危 急忙离去 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 以比甲原每斤l0元

2022-08-06 07:35:34 问答库 阅读 1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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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l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l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乙收取多卖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其构成要件有三:
(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本题中乙代甲出卖鲜鱼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因此A项正确。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其孳息应交付本人,因此乙不得将多卖1000元据为己有,否则构成不当得利,因此B项正确。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应承担适当管理义务,也即应依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为管理。本题中,乙因急赴喜宴将100斤鱼贱价出卖构成不当管理,应向甲承担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正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无因管理人的权利仅为要求本人偿付必要费用,并不包括报酬请求权,因此D项错误。所以,选择D项。

考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