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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关系很好 形影不离。某日两人共同驾驶一辆摩托车外出兜风 于一个山路的转弯处撞到了行人丙

2022-08-05 14:31:14 问答库 阅读 168 次

问题详情

甲和乙关系很好,形影不离。某日两人共同驾驶一辆摩托车外出兜风,于一个山路的转弯处撞到了行人丙,造成丙右胳膊骨折,花去医疗费几千元。但是,由于甲、乙都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当时情况紧急,丙也没有看清究竟是谁驾驶的摩托车,那么本案的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A.由甲、乙各承担一半,这样才公平合理
B.如果乙能够证明自己当时不可能在开车,那么乙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C.应当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本案甲、乙的行为属于民法中的共同危险行为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CD
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成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行为并实际致人损害,而无法确定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本题正符合共同危险行为的要件,因此D项正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C正确。

考点:山路,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