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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蓝光有限公司是青云有限公司开办的子公司,2006 年,青云有限公司出资

2019-09-16 23:19:00 其它问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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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蓝光有限公司是青云有限公司开办的子公司,2006 年,青云有限公司出资70%,蓝光有限公司出资30%,共同投资创办了宏远有限公司,由青云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兼任宏远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情况,若蓝光公司对外负债100 万元无力偿还,以下哪些说法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蓝光公司是青云公司的子公司,可以要求青云公司偿还

B.蓝光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蓝光公司对宏远公司30%的股权用以还债

D.蓝光公司是宏远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宏远公司偿还

参考答案

题库:
考点:青云,公司,有限公司,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