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常某欠赵某5万元借款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未还 现在赵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为乙地 2022-06-09 00:04:28 问答库 阅读 问题详情 常某欠赵某5万元借款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未还,现在赵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为乙地,但经常居住地为丙地,原借款合同于丁地履行。现赵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向何地法院提出?()A.甲地法院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D.丁地法院 参考答案 查看解答